華南金
(2880-TW),
隸屬 金融保險 產業類別。資本額 1,377.92 億,市值 3,527.47 億,掛牌年數 22 年。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控或本公司)係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及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昌綜合證券)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於90年12月19日成立之金融控股公司,轉換後該二公司均為華南金控百分之百控制持有之子公司。永昌綜合證券並於92年6月更名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證券)。華南金控於92年8月15日以股份轉換方式將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南產險)及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永昌投信)納為華南金控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永昌投信並於92年7月更名為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投信)。華南金控業務範圍為投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國內外金融相關事業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華南商業銀行係由民國8年設立之「株式會社華南銀行」於36年3月1日依照銀行法規定改組而成立之商業銀行,經營之業務包括:銀行法所規定商業銀行得以經營之業務、國際金融業務、設立國外分行辦理當地政府核准辦理之銀行業務,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截至113年6月30日止,華南商業銀行除於總行設有金融交易部、國際金融部及信託部外,並設有國內分行186家,國際金融業務分行1家,國外分行12家(洛杉磯、紐約、香港、新加坡、倫敦、胡志明市、雪梨、中國深圳、中國上海、中國福州、澳門及馬尼拉各1家),國外支行1家(深圳寶安)及國外代表辦事處3處(越南河內、緬甸仰光及泰國曼谷)。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辦理銀行法及信託業法規定之信託投資業務之規劃、管理及營業,暨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及基金之信託業務。華南永昌證券係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於77年6月17日設立,主要業務包括:(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二)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三)承銷有價證券;(四)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五)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六)有價證券股務事項之代理;(七)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八)經營證券相關期貨交易輔助業務;(九)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十)兼營證券相關期貨業務;(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華南產險係於52年5月1日正式營業,經營財產保險業務,承保項目主要包括汽車保險、火災保險、意外保險、責任保險及前述各項業務之再保險等。華南產險之總公司設於台北市,於全省設有8家分公司及32個服務中心。華南永昌投信係於81年9月29日成立,主要從事於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投資。另華南永昌投信經核准於90年9月開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華南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創投)係於93年1月28日依公司法及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設立,主要營業範圍為創業投資業、投資顧問業、管理顧問業。所投資之事業係以國內外新興事業、國內外其他創業投資事業及其他符合法令規定之事業為限。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資產管理)係於94年5月10日奉經濟部核准設立,主要經營業務為不動產買賣、不動產租賃及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收買、評價、拍賣及管理服務業務。華南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華南租賃)係於101年7月13日經核准設立,主要經營業務為融資租賃業務。華南國際租賃有限公司(華租深圳)於101年10月25日設立,主要經營融資租賃業務。華南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期貨)係依公司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於83年4月30日設立,並於83年7月25日核發許可證照。主要營業項目為經營期貨經紀與經理業務及期貨顧問事業。另於98年5月20日經核准經營期貨經理事業。華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投顧)係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於82年9月27日設立,主要經營之業務為證券投資顧問業務。Hua Nan Holdings Corp.係於86年3月17日成立於英屬維京群島,流通在外股數共100,000股,皆由華南永昌證券持有,主要營業項目係為一控股公司。Hua Nan Securities (HK) Limited係成立於香港,且由Hua Nan Holdings Corp.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證券業務。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新台幣表達。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稱「合併公司」)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暨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員工平均人數合計分別為11,292人及11,100人及11,0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