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8044
主旨
網家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
一、依據
依據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14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股東會開會日期
常會民國114年06月25日
二、作業流程
提名股東資格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應選名額
2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提名受理期間
(說明:依據經濟部107年12月21日發布之經商字第10702429010號函釋,倘董事候選人名單係由董事會提出者,不受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之限制。)
民國114年04月18日至114年04月28日止
提名受理處所(地址及受理單位)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05號12樓,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公司股務部
召開提名委員會日期
本公司未設置提名委員會
召開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審查日期
預計於民國114年05月06日備註:
其他有關作業流程之說明
本次應選2名董事,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敘明董事(含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4年4月28日17時前送(寄)達且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
1. 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已連續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須檢附提名理由
2.提名申請書中請敘明以下資訊:
(1)提名股東資料:股東戶號、股東戶名、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字號、公司統一編號)、持有股數、聯絡方式(地址及電話)。
(2)敘明各被提名人名單:職稱類別、姓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學歷、經歷、現職、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
(3)提名股東簽章及註明提名日期。
(4)提名獨立董事請檢附下表證明文件。
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
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
條至第五條規定應檢附之相
關文件)
三、是否列入候選人名單標準
依公司法、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或其他召集權人決定,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學歷及經歷或提名獨立董事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四、其他
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4年04月28日17時前送(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參酌95年4月7日經商字第09502043500號函規定係採到達主義,為避免送達時點之爭議,明確規範應於受理期間截止前送達,郵寄者不宜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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