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公司名稱: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112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會計師核閱完畢且已
於本日完成相關財務報告之公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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