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8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1922號函暨109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辦理。二、109年度發行之第3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12年09月01日首次轉換,本次無實體發行普通股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三、本次發行新股之上市普通股股票開始買賣日期為112年09月07日。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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