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8月23日證櫃債字第11200093801號函申報生效。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8月28日證櫃債字第11200094582號函同意。公告事項:一、發行公司: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債券代碼:B85703。三、簡稱:P12隆大1。四、櫃檯買賣開始日:112年8月30日。五、發行總額:新臺幣捌億元整。六、票面金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七、發行期限:五年期,自民國112年8月30日發行,至民國117年8月30日到期。八、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九、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1.65%。十、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十一、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十二、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一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十三、擔保方式:本公司債委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十四、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鎮分行代理還本付息事宜。十五、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十六、本公司之公開說明書歡迎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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