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1,233,4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12,334,05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5日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12年8月22日經授商字第112301614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12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市買賣。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無償配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章程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10,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890,485,950元,分為689,048,5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二、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302,820,000元,分為730,282,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三、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四、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參、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12年8月25日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發行,並於同日上市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一、已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集保帳戶,請持證券集保存摺逕赴證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開立集保帳戶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以免影響貴股東權益。肆、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12年8月25日(星期五)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之現金股利內扣除,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30元(含)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領。伍、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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