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2/08/10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計普通股
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78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授權董事長
訂定增資基準日。
(3)本次發行184,000股,經董事長決議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12年8月11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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