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3356
契約種類(註1)
混合合約
事實發生日
民國114年4月21日
契約金額(註2)
NTD250,981仟元以上共九筆個別契約金額
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根據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第十條規定,全部契約損失上限為不超過契約總金額之百分之十;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個別契約金額之百分之五。若有逾越應呈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並向董事會報告。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以避險為目的
被避險項目
無
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無
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無
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金額:(NTD19,304)仟元以上共九筆個別契約未實現損失金額
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此次交易中全部契約損失金額(NTD22,553)仟元未超過契約總金額之10%;個別契約損失金額(NTD19,304)仟元,其金額超過個別契約金額之5%,依辦法已呈報總經理及董事長,並已向近期董事會報告,交易符合公司辦法規定,故對我司無重大影響。
契約期間
契約期間:114年2月7日至114年9月18日以上為九筆個別契約期間
限制條款
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1:契約種類應註明係屬期貨契約、遠期契約、交換或選擇權契約等。
註2:契約金額應揭露契約之名目本金金額、設定金額、面額或其他類似金額。
註3: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應註明係以交易為目的或避險為目的。以避險為目的者,並應註明被避險項目、其金額與損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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