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3645
主旨
達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達邁一,代碼:36451)贖回暨終止櫃檯買賣。
公告內容
一、依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
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執行對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4年03月20日至114年04月18日。
三、受理轉換債收回行使期間:自114年03月20日起至114年04月18日,逾期恕不受理。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
債券持有人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即114年03月19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即114年04月17
日)止,向往來券商申請辦理收回手續。
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4年04月18日。
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4年04月21日。
六、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4年03月20日。
七、轉換公司債價款發放日期:114年04月25日。
八、債券贖回手續:
1.債券持有人請檢附:(1)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贖回/賣回申請書」(申請書可至各證券商取得,註明贖回
)並填妥持有人之匯款銀行帳號及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至往來證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由往來券
商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回。
2.債券贖回價款發放將於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114年04月25日)採匯款方式撥入債權人留存於交易證券商
之款項劃撥帳號,匯費自贖回價金中直接扣除。如 貴債權人未提供匯款帳號,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
掛號郵寄至 貴債權人通訊地址。為確保 貴債權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
九、如債券持有人如未於114年04月22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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