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內容
項目別
非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無形資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會員證買賣及金融機構處分債權者適用
主 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日商LincstechCo.,Ltd.100%股權(補充原113/12/26公告,取得投資核准函)
序 號
1
事實發生日
114/03/27
原公告日期
113/12/26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案須依法令及合約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經雙方共同協議,訂於取得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函後五個工作天或雙方議定日期完成交割作業。本公司於民國114年3月27日取得經濟部核准函,依上述協議,雙方訂定民國114年4月8日為交割日。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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