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3029
主旨
零壹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
一、依據
依據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14年02月2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股東會開會日期
常會民國114年05月22日
二、作業流程
提名股東資格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應選名額
本次應選1席董事。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提名受理期間
(說明:依據經濟部107年12月21日發布之經商字第10702429010號函釋,倘董事候選人名單係由董事會提出者,不受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之限制。)
民國114年03月14日至114年03月24日止
提名受理處所(地址及受理單位)
零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60巷8號10樓)。
召開提名委員會日期
預計於民國114年02月27日
召開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審查日期
預計於民國114年03月27日備註:本公司董事會已決議通過提名人選;受理期間屆滿後,將視股東是否提名候選人,再決定是否需要依法召開董事會。
其他有關作業流程之說明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提名之受理期間:114年03月14日起至114年03月24日下午五時前,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份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董事候選人提名手續(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
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
1. 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已連續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須檢附提名理由
2.股東提名候選人名單申請書正本,其申請書敘明以下資訊:
(1)提名股東資料:股東戶號、股東戶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如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持有股數、聯絡方式(地址及電話)。
(2)被提名人名單: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學歷、經歷、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被提名人類別。
(3)提名股東簽章。
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
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
條至第五條規定應檢附之相
關文件)
三、是否列入候選人名單標準
依公司法、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或其他召集權人決定,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學歷及經歷或提名獨立董事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四、其他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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