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序號:
1
二、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民國113年度第3季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三、依據:
茲依本公司113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暨依114年2月20日本公司簽呈提請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114年04月02日至114年04月06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
(一)年度:
114
第
1
次除權/除息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30,000,000
股、金額:
300,00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
股):
19,800,000
股、金額:
198,00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16,800,000
股、金額:
168,00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訂立章程:民國107年1月9日
最近一次修訂:民國113年6月21日第10次修訂
(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
股,每股認購金額:
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
其中 a.公開承銷: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b.員工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c.原股東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
,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
*盈餘轉增資:
股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
*共計
股,金額:
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股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0.59393939
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0.59393939
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
元),現金配發總額
11,760,000
元
*股利所屬年度:
113年,股利所屬期間第3季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本公司普通股計有
0
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
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
股及其他
0
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普通股
19,800,000
股
(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3,000,000
,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
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
不適用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
113年11月08日
董事會通過(免經股東會)
*現金股利發放日:
114年04月30日
(發放現金股利時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股利之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元,
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
,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
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114年04月06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
114年03月31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114年04月01日 16時30分
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3268818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4月1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4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1)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
(2)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且無匯款帳號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
八、特此公告
以上公告係由聚賢研發公司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公司負其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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