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
2483
主旨
百容受理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
一、依據
依據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14年2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股東會開會日期
常會民國114年05月29日
二、作業流程
提名股東資格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應選名額
本屆應選9名(含獨立董事4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及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提名受理期間
(說明:依據經濟部107年12月21日發布之經商字第10702429010號函釋,倘董事候選人名單係由董事會提出者,不受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之限制。)
民國114年03月21日至114年03月31日止
提名受理處所(地址及受理單位)
百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5路20號)
召開提名委員會日期
本公司未設置提名委員會
召開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審查日期
預計於民國114年04月16日備註:
新增檢附資料受理時間
本公司若於受理期間內有重新公告新增檢附證明資料之情事,請於通知提名股東後7日內將資料送達。
其他有關作業流程之說明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提名之受理期間: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手續(現場或郵寄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
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
1. 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已連續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須檢附提名理由
2.(1)提名股東資料: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及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額證明文件正本。
(2)提名董事:提名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學歷、經歷及現職。
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
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
條至第五條規定應檢附之相
關文件) 獨立董事 合規之具體證明文件
(1)獨立董事符合專業資格之證明文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工作簡歷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之證明文件
1.符合獨立董事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2.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三、四條規定之聲明書正本。
(3)獨立董事符合兼職限制之證明文件
1.符合獨立董事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2.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三、四條規定之聲明書正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提名公立大專校院專任
教師者應檢附學校核准文件)
1.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正本一份。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是否列入候選人名單標準
依公司法、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或其他召集權人決定,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學歷及經歷或提名獨立董事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四、其他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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