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號:3707
股票名稱:漢磊
發言日期:2025/02/25
發言時間:20:39:55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應募人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得為策略性投資人或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係以對本公司營運或產業發展有相當瞭解,並對本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者。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2)可能應募人擬包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可能應募名單及與本公司之關係如下可能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a)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候選人暨股東
(b)漢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暨股東
(c)策略性投資人(尚未洽定)不適用應募人如屬法人,應揭露事項
(a)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東名稱持股比例與本公司關係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28.32%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16.72%無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68%本公司之股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82%無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48%無大通託管資本收益建立者投資專戶2.11%無大通託管美國收益基金投資專戶2.06%無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54%無渣打營業部託管小額世界基金投資公司專戶1.34%無大通託管JP摩根基金投資專戶1.28%無
(b)漢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東名稱持股比例與本公司關係英屬維京群島商吉興國際有限公司69.13%無黃民奇11.55%本公司之股東呂輝強8.49%本公司之股東林淑玲4.57%本公司之股東黃美雲2.50%本公司之股東鋐享捷悅股份有限公司2.04%無維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24%無捷悅群洋股份有限公司0.48%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伍仟萬股之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伍仟萬股之普通股,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3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8成。
(2)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且三年內不得洽辦上櫃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訂定私募價格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屬合理。
(3)實際定價日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情形於參考價格80%以上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各分次私募募集資金將全數用於購置資本支出、償還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現增案實際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公司營運狀況並謀求股東權益最大化下,全權處理之。
(2)本次發行新股如有相關未盡事宜及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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