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本公司一一O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現金減資金額新台幣493,620,450元整,銷除股份49,362,045股,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9月13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498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復經經濟部中華民國110年9月29日經授商字第110011813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0月6日臺證上一字第1100019892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2. 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3.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4.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5.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6. 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7.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8. 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9. CP01010手工具製造業10. CQ01010模具製造業11. F113010機械批發業12.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13.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14. 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15. 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16.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17.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18. I501010產品設計業19. F113020電器批發業20. F213010電器零售業21. F401010國際貿易業22.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23.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24.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25. 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26. CH01040玩具製造業27. F106060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業28. F206050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業29. 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30. 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31.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2. 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33. 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34.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35.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36.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佰貳拾億元,分為壹拾貳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前述資本額內另保留新台幣肆億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肆仟萬股,每股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68號17樓。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一人,任期三年。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民國83年8月5日,第二十七次修訂於民國108年6月12日。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809,362,04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8,093,620,45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相關明細:1. 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為809,362,04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8,093,620,450元整。2. 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資金額新台幣493,620,450元整,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49,362,045股。每股退還股款現金約新台幣0.6098883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3. 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普通股為7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7,600,000,000元整。4. 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約60.98883股(即每仟股換發約939.01117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九、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十、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如下:1. 減資股票市場買賣最後交易日:民國110年10月28日。2. 減資股票市場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10年10月29日至110年11月7日。3. 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0年11月1日。4. 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0年11月2日至110年11月6日。5. 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10年11月6日。6. 換發新股暨上市買賣日:民國110年11月8日。7.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10年11月15日。8. 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十一、換發新股之程序及手續:1.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2. 本公司之股票已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3. 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4. 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5. 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股東於民國110年11月1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以民國110年11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6. 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十二、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依股東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十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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