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3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20,0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12年10月31日至112年12月30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18元至40元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97,00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本公司於112/04/20~112/06/19執行112年第一次買回庫藏股案:
預定買回1,200,000股,實際買回516,000股,執行率43%。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12年第一次買回公司股份未執行完畢。
原因:為尊重市場機制不干擾股價,採低接不追高原則,執行率為4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當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