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12/10/27
2.捐贈原由:因屏南產業園區化學消防車稀缺,為提升地方救災量能
,守護在地居民安全,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回饋地方,
捐贈兩輛化學消防車供屏南產業園區內之消防局使用。
3.捐贈金額:約新台幣2千3百萬元
4.受贈對象: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5.與公司關係:無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讀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