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於112年度第3季已完成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為80,075股。(2)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3)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無簽證機構。(4)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許昌街 17 號 2 樓。電話:(02)2361-1300。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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