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一、本公司112年8月2日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0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7523號函申報生效。三、依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規定辦理。貳、公告事項一、公司名稱: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金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400,000,000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整。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間為三年期。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贖回,或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運資金或銀行借款或自資本市場籌資支應。2.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因未設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二、(一)」之說明。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無。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總計4,000張,每張轉換公司債面額新臺幣100,000元整,發行期間為3年,票面利率為0%,本次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銷售,底標以票面金額之不低於101%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2.已發行股份總數:195,935,018股。3.已發行股份金額:1,959,350,180元。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餘額:新台幣3,025,272仟元(依據112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參閱公開說明書肆、二財務報表。十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1.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約定事項:主約定本公司債之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法律責任及程序。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1.代收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基隆分行2.地址: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24號。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1.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約定事項:主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事務之權利及義務。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1.種類:銀行保證2.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證明文件:委任保證契約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1.保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證明文件:委任保證契約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請參閱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陸、重要決議」。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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