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2/10/26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故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經董事長核決原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0月27日,調整為
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1月20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現金增資基準日,待實際股款募足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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