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12年7月3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067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台北市政府112年10月24日府產業商字第112537851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另擬於112年10月26日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擬訂民國112年10月31日為新股交付及興櫃買賣開始期。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22,03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20,350,000元。(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25,03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50,35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六)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三、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發放,並訂於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直接劃撥至股東指定之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起上興櫃買賣,屆時請至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查詢。未提供集保帳號或所提供之集保帳號錯誤之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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