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112年06月1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11年盈餘分派案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以盈餘分配股票股利每股0.1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2,425,73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124,257,38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8月11日申報生效在案,並經經濟部112年10月06日經授商字第112301868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貳、茲將增資新股興櫃買賣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18,500,000,000元,分為1,8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2,425,738,300元,已發行股份為1,242,573,83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2,425,738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124,257,380元。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於民國112年10月31日(二)發放,並於同日興櫃買賣,發放方式如下:一、已辦理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興櫃買賣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辦理任何手續,凡以劃撥集保獲配股票之股東,畸零股款將充抵股東劃撥集保之費用。二、未辦理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發放通知書」及「第四聯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本人之證券集保帳號,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劃撥。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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