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0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91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12年9月22日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二、本次現金增資案業奉經濟部112年10月20日經授商字第112301885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訂定112年10月30日為普通股上市暨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市日。三、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上市股份:普通股922,495,70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9,224,957,030元整。(二)本次現金增資上市股份:普通股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2,000,000,000元整。(三)累計上市總股數:普通股1,122,495,70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計新臺幣11,224,957,030元整。(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增資新股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236號3樓;電話:(02) 2326-8818)。四、本次現金增資股份已於112年9月22日採無實體帳簿劃撥方式將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入 貴股東集保帳戶,本公司訂於112年10月30日(星期一)採「帳簿劃撥」方式發放新股,並於同日終止原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屆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自動將股東集保帳戶之原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票,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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