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為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調整資本結構,於民國112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21,668,502股,減少資本新台幣216,685,02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2年8月8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37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及經濟部112年8月22日經授商字第1123016029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民國112年8月28日臺證上一字第1120015876號函核備在案。貳、本次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自民國112年10月11日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民國112年9月27日起至民國112年10月06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減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計普通股108,342,5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83,425,100元。二、本次減資股數:計普通股21,668,50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6,685,020元。三、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86,674,0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66,740,080元。四、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填妥換發新股聲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4)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5)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理部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 02-2371-1658。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訂於民國112年10月18日發放,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伍、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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