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0901號函准予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1,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1,000,000股,並以發行新股為履約方式乙案,申報生效在案。二、茲將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本公司於112年8月28日首次受理109年第2次員工行使認股權轉換股數為6,000股。(2)本次申請換發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3)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股票。(4)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三、新股上櫃日期:112年9月4日(星期一)上櫃買賣。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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