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12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11年度盈餘分配案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200,970,006元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9元,業經董事長訂定112年9月19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2年9月15日起至112年9月19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最後過戶日112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3711658,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9月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二、現金股利訂於112年10月06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方式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含退匯轉開支票之郵資)由股東支付。三、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除分函通知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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