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業於112年6月1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之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33,619,3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361,93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8月2日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二、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三、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四、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五、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六、E601020 電器安裝業。七、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八、F401010 國際貿易業。九、E604010機械安裝業。十、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十一、E601010電器承裝業。十二、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十三、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十四、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11樓。(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http://mops.twse.com.tw)。(五)章程訂立日期:本章程訂於70年3月31日,第30次修訂於111年6月24日。(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680,967,620元,分為168,096,762股(含私募7,497,7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發行新股總數: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33,619,3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361,935股(非屬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東應配發之普通股股數為3,211,980股,屬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149,955股)。2.新股發行條件:按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發行新股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14,586,970元,分為171,458,69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於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12年9月19日為除權基準日暨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並自112年9月15日起至同年9月19日止依法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2年9月14日最後過戶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2年9月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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