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公司107年募集發行之私募普通股,因該交付日已屆滿三年,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8150號函申報生效。二、茲將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興櫃掛牌股票:普通股47,06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70,620,000元整。(二)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股票:普通股2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10,000,000元。(三)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後之興櫃股票總額:普通股68,06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680,620,000元。三、股票興櫃買賣日期:前項私募普通股21,000,000股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將於112年2月14日起正式興櫃買賣。四、本次補辦公開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五、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股票依主管機關規定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六、本公司股票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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